9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央行)發布《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ATM轉賬延遲24小時到賬。24小時以內,個人可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
電信詐騙頻發,ATM轉賬有了“后悔藥”
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層出不窮,冒充公檢法電話詐騙、娛樂節目中獎詐騙、機票改簽詐騙、重金求子詐騙、“猜猜我是誰”詐騙……公安部數據顯示,我國電信詐騙案件每年以20%- 30%的速度快速增長,2015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電信詐騙案件59萬起,同比上升32.5%,共造成經濟損失222億元。
據公安機關反映,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中,近一半受害人是在不法分子的誘騙下,通過自助柜員機(ATM)向詐騙賬戶轉賬,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轉賬后的較短時間內會意識到上當受騙,但資金已經轉出,并被不法分子立即轉移。
在此背景下,中國人民銀行(央行)發布上述通知,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ATM(自助柜員機)轉賬的,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后辦理資金轉賬。在發卡行受理后24小時內,個人可以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受理行應當在受理結果界面對轉賬業務辦理時間和可撤銷規定做出明確提示。
央行表示,這一措施是特定階段、特殊情況下采取的針對性措施,有助于將資金阻截在被詐騙分子轉移之前。金融業內人士指出,此舉相當于讓老百姓ATM轉賬有了“后悔藥”,大大減少受害人資金被轉出去的幾率。
個人賬戶分類管理,共建金融安全新秩序
考慮到個人的正常業務需求,央行并未一刀切要求所有渠道轉賬均延遲24小時到賬。對于非ATM渠道,央行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增加轉賬方式,調整轉賬時間。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和支付機構提供轉賬服務時,向存款人提供實時到賬、普通到賬、次日到賬等多種轉賬方式選擇,存款人在選擇后才能辦理業務。
此外,《通知》還全面推進個人賬戶分類管理制度,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為銀行結算賬戶,含銀行卡),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Ⅲ類戶。另外銀行和支付機構可以拒絕可疑開戶、暫停涉案賬戶開戶人名下所有賬戶的業務等等。據了解,此舉可有效遏制買賣賬戶和假冒開戶的行為,強化個人對本人賬戶的管理,也利于銀行管理資源的合理使用。
業內人士表示,新規不可避免會對社會公眾已有的一些支付習慣產生影響,但其實施后對新型金融秩序的促動更值得期待。消費者不妨主動清理本人名下的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撤銷已經不用或極少使用的賬戶,單位和個人還應當根據自己的支出、消費實際需要,與銀行和支付機構約定非柜面渠道轉賬的限額和筆數,共建高效、安全的支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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