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市委市政府堅持以人為本,重視生態文明建設的理念,持續出臺了一系列關乎民生福祉的好政策。
類似的政策不勝枚舉
小編就舉幾個例子
1、2005年,深圳在國內首次創造性地提出“基本生態控制線”概念,將市域面積的近50%劃入基本生態控制線,構筑起城市生態安全新格局。
2、從2005年開始,深圳以“公園建設年”為抓手,著力發展郊野(森林)公園-綜合公園-社區公園三級公園體系。
3、2007年,深圳推出環保實績考核機制,2013年,市委市政府將環境保護實績考核,升級為生態文明建設考核。
4、2014年,啟動海洋生態紅線的劃定工作,并研究基本生態控制線與海洋生態線的有機銜接,構建全域生態空間。以海定陸,實施陸域污染總量控制。
5、2014年,深圳發布《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進一步提升環境衛生水平的工作方案(試行)》,在全市范圍內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
6、2016年7月1日起,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24小時禁止“黃標車”通行。
7、在空氣質量率先全面達到國家標準的基礎上,深圳市又把空氣質量目標對準國際高標準。為實現這一目標,深圳在系統評估大氣治理40條措施的基礎上,以市政府2017年1號文件的形式制定《深圳市大氣環境質量提升行動計劃(2017-2020年)》,提出了七大類30條“升級版”提升措施,包括淘汰全部散煤和普通工業用煤、全面推廣水性涂料、實施遠洋船舶污染治理等內容。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于2018年2月16日起正式施行。《通告》明確,市政府決定劃定全市范圍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
9、2018年,深圳印發《2018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擬通過PM2.5濃度目標控制、城區物流電動化、柴油車改造、機動車綜合提標、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工業源減排、綠色港航、綠色施工、綠色生活和不利天氣應對等“十大工程”,確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工作目標。
10、2018年5月,深圳出臺《深圳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7—2030年)》《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2017—2020年)》和《2018年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任務分工表)》,繼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