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墨
正在進行的深圳市政協六屆五次會議上,市政協委員聶竹青在提案中建議深圳“禁止中小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引起廣泛關注與討論。
按照聶竹青的說法,手機給中小學生帶來的傷害是多方面的。比如,很多中小學生沉迷于網絡游戲、電子小說、網絡社交等,在課堂上心不在焉,無精打采;因為手機,很多中小學生習慣孤僻獨處,自我封閉,甚至對社會交際產生抗拒心理。
更顯而易見的是,手機“侵蝕”了中小學生的身體健康,尤其是對視力傷害較大——正是基于這樣的考慮,2018年8月30日,教育部、國家衛健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中,也提出了“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的要求。
“手機能否進校園”一直是個充滿爭議的話題,有人覺得,在這樣一個移動互聯網時代,校園禁止手機是因噎廢食之舉。也有家長認為,孩子通過手機可以查閱學習資料,對學習有幫助。但在筆者看來,聶竹青有一句話說得非常到位——手機是一把雙刃劍,讓缺乏自制能力的中小學生手持“利刃”,無疑是危險而且不理智的。
沒錯,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我們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在電子閱讀已蔚為潮流的情況下,對手機說“不”體現了一種難得的清醒的自省與自覺。事實上,歐美等發達國家對于禁止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已經有了社會共識,并出臺了相關法律規定。比如,為維護學校秩序以及國民健康,法國規定從2018學年起,禁止幼兒園、小學和初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英國明確表示,除緊急情況,16歲以下的學生不準在學校使用手機。美國大部分學校也不允許學生在校使用手機。
對深圳來說,當務之急是,盡快通過廣泛討論達成共識,利用擁有特區立法權的優勢,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問題進行統一規定,并佐之以可操作的配套實施細則。法國教育部長布朗克就該國出臺中小學校園手機禁令如是說:“這是針對二十一世紀的科技化潮流制定的法案。的確,應該對未來的科技保持開放的心態,但是這不代表我們應該全盤照收。”這,也應當成為我們對待校園手機的態度。
正是從這樣的角度出發,從不能對現代科技簡單地“全盤照收”的警覺出發,對待手機及相關電子產品,我們不能僅僅著眼于禁入中小學校園了事,還應該讓孩子們培養更廣泛的興趣愛好,降低對電子產品的依賴,幫助他們認識書本以及大自然中的更加遼闊、更加熱氣騰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