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19年5月31日訊(記者 劉婷)2019年5月14日16時37分許,深圳交警接報稱,寶安區沙井上南大街某購物廣場發生四車追尾的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后深圳交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理,沒想到本是處理車輛追尾事故還“意外收獲”一只“醉貓”。
民警到達事故現場處理事故時發現,涉事粵B****P號小型越野客車駕駛員郭某亮渾身酒氣,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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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民警立即對郭某亮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99mg/100ml。而當民警詢問其是否飲酒時,郭某亮是這樣回答的:我沒有喝酒,只是吃了檳榔。
究竟是吃了檳榔還是喝了酒,咱們血檢后就知道了。隨后,民警將其帶至附近醫院抽血進行檢驗鑒定,血檢值為102.53mg/100ml,已達危險駕駛的標準。
吃了檳榔只會影響口腔酒精值
可不會影響血檢值哦
飯局 Part.1
據郭某亮供述,2019年5月13日19時30分許,郭某亮和公司工人在布吉大芬村工地吃飯喝酒,期間郭某亮喝了一杯白酒、一瓶勁酒,還有兩瓶啤酒,22時許吃完飯后郭某亮就去附近工地辦公室視察工作。
宵夜 Part.2
2019年5月14日凌晨1時許,郭某亮又去布吉大芬村工地里吃宵夜喝酒,期間又喝了兩瓶啤酒。
隨后,郭某亮在工地睡覺,睡至10時許,其駕駛粵B****P號牌機動車去羅湖筍崗某修車廠附近吃早餐,期間沒有喝酒,之后郭某亮在維修廠又睡了一覺。
飲酒后14小時左右
直到15時30分左右,郭某亮駕駛粵B****P號牌機動車準備回沙井,其從羅湖筍崗走北環大道轉107國道,到了沙井走南環路轉東環路,行駛至沙井上南大街某購物廣場時追尾了一輛粵S****9號牌面包車,方向盤失控后又撞到了停在路邊的兩輛小轎車。
發生事故后,郭某亮下車查看并報了保險,在其等保險公司的時候,交警到達現場并將郭某亮查獲。
現如今,司機郭某亮因涉嫌危險駕駛罪,于2019年5月15日被刑事拘留。
看到這你可能會有疑問
郭某亮飲酒后14個小時才開車
這樣也會酒駕?
專業解惑:
一般來說,飲酒后大約10分鐘,酒精就會被人體吸收進入血液,1個小時到1個半小時就達到最高峰。
人體對酒精的代謝則比吸收要緩慢得多,首先酒精會被血液運送到肝臟,酒精中的乙醇在這里被轉化成乙醛,然后再慢慢轉化為乙酸,這時才能經過分解變成水和二氧化碳排出體外。
如果只飲一杯啤酒或飲一杯紅酒,至少要經過6個小時的代謝,才能再開車;而如果是飲了低度白酒3兩以上,考慮到個體和環境等差異,至少要經過20到24小時才能開車。
讓我們看看郭某亮的飲酒時間節點
分別為:
5月13日19時-22時
間隔3小時后
5月14日凌晨1時其再度飲酒
間隔14小時后,郭某亮酒駕追尾
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度取決于很多因素,喝完酒過多長時間酒精才能揮發干凈,并沒有一個固定數值。
需要強調的是,酒后駕車不會以司機的自我感覺作為評判標準,也不會以酒后時間長短界定,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濃度專業測試結果為標準。
這下知道酒后多久能開車了嗎?
飲酒后應休息足夠充分的時間
才可以駕駛機動車哦~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處罰不是目的
杜絕酒駕,保障市民安全
才是蜀黍的心愿
也許你是酒后開車一時爽
但你的家人卻為此提心吊膽
生命無價,如果因酒駕出了事
可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