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昨日報道,珠三角八市針對境外高端、緊缺人才予以個稅優惠細則已陸續出臺,目前僅余深圳沒有出臺細則。剖析這些城市出臺的細則,可以幫助深圳制定更為完善、更有針對性的實施細則。
今年3月,國家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允許珠三角九市政府提供個稅補貼,給境外(含港澳地區)高端、緊缺人才給予財政補貼,間接按照香港15%的個稅稅率納稅。經濟全球化時代,高端人才、短缺人才的流動也日益全球化。個稅稅率的多少,是決定這類人才流向的重要考慮因素之一。這份《通知》相當于在用國際通行做法幫助粵港澳大灣區吸引國際高端緊缺人才。
個稅優惠標準已定,各地出臺的細則實際上就是在操作層面解釋了個稅補貼給誰發、怎么發的問題。通觀珠三角八市出臺的細則,基本內容大體相似,想拿個稅補貼必須同時滿足多條門檻,包括合規門檻、就業地門檻、境外身份門檻、人才門檻和納稅額門檻等。其中操作空間比較大的是人才門檻,高端人才基本上由各地的科技部門認定,當事人必須入選國家省市各種人才計劃;而緊缺人才則由各地人社部門認定,門檻雖然比高端人才較低,但必須是特定行業的技術骨干。
應該說,深圳前海目前施行的優惠政策已具有相當“超前性”,目前區內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緊缺人才實際上已享有15%個稅優惠,且只需在前海連續工作滿90天即可享有。目前珠三角八市新出臺細則也只是“追平”了深圳。但是,各地認定的高端、緊缺人才有很大重合性,比如對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人才的渴求,同樣為深圳所急需。若深圳執行粵港澳大灣區個稅優惠政策后仍保持這個水平,則不再具備“洼地”優勢。
另外,據數據顯示,5年來深圳認定可享受優惠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453人次,個稅補貼合計超過1.73億元,平均每年大約90人次享有。而據深圳市相關領導在2019未來論壇深圳技術峰會上透露,截至2018年底,深圳累計認定高層次人才12611人。兩相比較可以發現,能拿到個稅補貼的境外人才比例并不高。
深圳擁有的高層次人才較北京、上海等城市存在較大差距,吸引更多國際頂尖人才是深圳的長期任務。因此,無論是著眼于深圳的可持續創新發展還是為增強城市競爭力考慮,深圳在執行粵港澳大灣區個稅優惠政策時,有必要進一步把政策用足用好,比如在人才門檻認定上能否更靈活、更切合深圳發展形勢的需要;能否把就業地門檻降低,以更快更好地引入緊缺人才。
人才爭奪至關重要,深圳需要表現出更大的魄力?。?span style="text-indent: 2em;">本報評論員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