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房住不炒”,破解大城市房價上漲過快難題,深圳正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公共住房建設行動,大規模建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及公共租賃住房,明年底以前全面完成“十三五”建設籌集40萬套公共住房目標;限價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售價每平方米一般3-5萬;至2035年前的公共住房建設用地已全部落實。
安居方能樂業。悠悠萬事,安居為大。擁有住房是每個家庭的夢想,在“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的鏗鏘誓言面前,“居者有其屋”早已超越個人消費的范圍,進入保障公民生存權利的范疇。住房保障既是經濟命題、社會命題,也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級黨委、政府必須承擔起讓群眾安居樂業的責任,保障“居者有其屋”,這是人心所向的主題,更是我們黨的初心使命之所在。
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從“你一間,我一間,筒子樓里冒黑煙”,到“小高層,電梯房,城鄉廣廈千萬間”,改革開放40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穩步推進,住房保障體系不斷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續增強,住房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升,展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展現了中國共產黨的人民情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這是莊嚴的承諾,也是溫情的關懷。
抓落實是硬道理。深圳全面落實“房住不炒”要求,通過提供商品房、安居房、人才住房和公租房等方式,多渠道解決住房問題,既凸顯了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的主動性、堅定性,也刷新了各類住房需求者的幸福指數,更體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題中之義。今年8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賦予深圳“民生幸福標桿”的戰略定位,“住有宜居”是重要一環,這勢必給市民群眾帶來更有溫度、更可感受、更可擁抱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敢闖、敢試,敢為人先,是深圳的寶貴經驗。作為改革開放的排頭兵,深圳曾經率先實現住房貨幣化、商品化、市場化,為國家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成熟的經驗;曾經推出“雙軌三類多價制”的住房制度,解決不同群體對住房的基本需求,讓市民在住有所居中享受新生活,創造新生活,助推了經濟社會發展的“深圳速度”。然而,住房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長期任務,難以一蹴而就。繼續加大公共住房建設力度,是深圳不斷提升營商環境和民生幸福水平的重要舉措,也是為國家新一輪住房制度改革進行積極的探索和試驗,更為深圳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投入力度不減、扶持政策不變,作為長期走在前列的城市,深圳用一磚一瓦筑起的公共住房,不僅是群眾安居樂業的住所,更凝聚著他們奔向幸福生活的美好希望,讓廣大市民從中增進對黨和政府的高度信任,對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更加堅定,對高質量發展更有體會,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更有信心,引領這座敢為人先的城市,走向新的幸福高度,讓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腳步更加穩健,匯聚為一個國家砥礪前行的磅礴力量。(南方網 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