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3月7日訊 為解決市民停車難題,確保復工復產工作順利推進,深圳交警結合停車需求實際,在全市部分道路、路段設置疫情期間道路臨時停車區,而近日,小編卻發現這樣一條微博。
羅湖區向西路為臨時停車區為何車輛停在此處卻被罰呢?
這位網友微博的第二張配圖,已經完美地解釋了這一切。
違停黃方格
哈嘍!看我!這是禁止停車的黃方格區域哦!
無獨有偶,下面這位網友也發出了同樣的疑惑,未占用機動車道卻被罰?
深圳交警立即對上訴情況進行核實,發現該網友停車時雖未占用機動車道,卻妥妥地將車堵在了人行道上。
小編已經強調了N+1遍,雖然增設了臨時停車區,但依法停車始終是前提。黃方格、斑馬線、人行道以及妨礙其他人員、車輛通行的地方都不可以停車!
快看!這是重點!
相關法規:在小區、單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橫道、黃方格、公共汽車站點違法停車的,處一千元罰款。
設置車輛臨時停放路段的初衷是為了緩解了市民的停車壓力,可亂停、違停現象卻加劇了交通壓力不僅影響行人、(非)機動車通行秩序,還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近日,深圳收到市民反饋:福田區振華路(華富路至華強北步行路段)臨時停車區因違停嚴重,連續幾日造成深南路、皇崗路、紅荔路等主干道晚高峰時段嚴重擁堵;龍崗區布吉路、蓮花路車輛無序停放,存在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振華路(華富路至華強北步行路段)
經綜合考慮,深圳交警決定撤銷上述三個車輛臨時停放路段,截至2020年3月6日,深圳交警共在全市170條路段,做為疫情期間道路臨時停車區,具體設置路段請看表格。
再次提醒大家,盡管該路段為可臨時停車路段,也不能肆意將車輛違停在禁停區域!不亂停、不違停這才是正確的停車方式。
來源:深圳交警權威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