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1年4月7日訊 據浙江衛視經濟生活頻道@浙樣紅TV報道,杭州一女子跳河輕生,杭州東新派出所接警后,火速趕往現場,最終在群眾的共同幫助下,民警將女子成功救了上來。
據了解,輕生女子今年20歲,父母離異,她十幾歲就出來打工,養活兩個妹妹一個弟弟,不堪重負,已不是第一次有輕生念頭。在民警“老父親”式的勸導下,姑娘表示會好好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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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我的姐姐》熱映,影片里的姐姐在父母雙亡的情況下,面臨著追求個人獨立生活和撫養弟弟的兩難;而現實生活中的這個杭州女孩,父母離異,卻也要承擔撫養弟妹的義務,她的遭遇引起了許多網友的同情。
“長姐如母這個詞真的是一個沉重的枷鎖。”
父母離異為什么不養孩子?
“小姐姐太可憐了”
生活本就不易,卻在尚未解決自己生存問題的年紀里,要撫養未成年的弟弟妹妹,其中艱辛可想而知。
律師:撫養弟弟是法定義務
《民法典》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廖志松律師4月6日接受@都市快報 采訪時也表示,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義務的父母,如拒絕履行撫養義務,情節惡劣的,將涉嫌構成遺棄罪。
那如果像電影《我的姐姐》中那樣,父母去世,姐姐是否必須撫養幼弟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和第一千零七十五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電影中的姐姐,在個人選擇和法定義務之間,應該首先盡法定義務。若姐姐確實想去讀書,可以從有利于弟弟的角度出發,臨時委托他人履行監護職責。
校審:吳超
漫畫:實習生 陳澤霞
文字整理:施冰冰 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