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1年5月26日訊(記者 張玲 實習生 翁任瑩)2017年7月實施的《深圳市積分入戶辦法(試行)》(深發改規〔2017〕1號)已于2020年7月到期。深圳市發改委牽頭開展了《深圳市積分入戶辦法(試行)》(深發改規〔2017〕1號)的修訂工作,修訂起草了《深圳市居住社保積分入戶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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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6月3日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反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03室,聯系電話:88128994、88125735(郵編51803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字樣。
二、通過郵件將修改意見發至郵箱shc@fgw.sz.gov.cn。
記者了解到,此次深圳積分入戶辦法修訂,將核準類學歷型人才的底線要求調整為全日制本科,積分入戶的在深居住就業基本年限調整為10年,并增加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要求。
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調整遷戶渠道
將人才引進遷戶、政策性遷戶、投資納稅遷戶、積分入戶四個入戶渠道整合為核準類入戶、積分入戶、政策性隨遷入戶三類。
其中,積分入戶具體分為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居住社保積分入戶、投資納稅積分入戶三個類別。
二、優化人才引進入戶條件
將核準類學歷型人才的底線要求調整為全日制本科,技術型人才底線要求調整為“中級職稱+全日制大專”,技能型人才的底線要求調整為技師。
不符合上述核準條件的其他人才,統一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專項指標計劃內通過積分方式擇優審批引進。
三、完善政策性入戶條件
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結婚時間及被投靠人入深戶時間滿2年調整為滿5年
增加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高級技師和碩士以上學歷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時間限制優先解決配偶隨遷問題的條件;
老人隨遷將子女入深戶時間要求由8年調整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繳納社保連續滿15年的要求。
同日公布的《深圳市居住社保積分入戶辦法(征求意見稿)》將在深圳合法穩定居住、就業的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調整為10年,并增加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要求。
四、修改計生和守法要求
取消對于入戶人員計生情況的審核,增加遷戶人員需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要求。
該征求意見稿還對誠信守法指標事項及分值進行了調整,增加了“申請時被列入國家聯合懲戒失信黑名單”減分事項,取消了“申請時有不良信用記錄”“有刑事犯罪記錄”減分事項,同時適當調高了“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有被強制戒毒或因吸毒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記錄”的減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