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全市統一大行動,對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的外賣快遞騎手依法處以200元罰款,對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的市民群眾予以首次警告,二次處200元罰款。
從7月初開始,深圳交警就在大力宣傳騎乘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經過前期敬告提醒階段,交警大規模勸導教育,目前,大部分市民都能自覺遵守規定,主動佩戴安全頭盔。
社區宣傳
路面勸導
大篷車宣傳
組織安全培訓
樓宇大屏宣傳
盡管如此,仍有少部分人“特立獨行”。
今起,處罰!
整治行動(提前劇透)
行動時間
2021年8月9日(星期一)起
行動目標
全市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佩戴頭盔者
提前劇透
全面整治,正式處罰!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的外賣快遞騎手,依法處罰200元;對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的市民群眾,予以首次警告,二次處罰200元。
若騎行電動車不按規定佩戴頭盔被處罰可別再說不清楚時間了。
帶上安全頭盔≠戴上安全頭盔,騎行時頭盔應該戴在頭頂,而不是一直掛在車上。
正確佩戴頭盔,能保命,戴頭盔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并不是為了應付檢查。
血的教訓
2020年6月13日,龍華區觀平路新田市場路段,一輛小車與兩輛電動自行車碰撞,造成一死(未戴頭盔)一傷(有戴頭盔)。
劃重點
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一并查處
NO.1
不闖紅燈
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要按照信號燈指示,下車推行、走斑馬線,盡量減少在馬路上的逗留時間;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要注意觀察,確保安全后再通行。
有時候,騎手趕時間需盡快將貨物送達目的地時遇上紅燈,這時,部分騎手見路口未有車輛通過,或許會心存僥幸闖紅燈。
要知道,若有車輛突然駛過,避讓不及,發生事故那才是真的不幸!
血的教訓
2020年11月19日,福田區農林路口,一名外賣騎手連闖兩個紅燈后與出租車發生碰撞,致外賣騎手身亡。
劃重點
寧等一分,不搶一秒
NO.2
不逆行
電動車在非機動車專用道行駛時,務必遵守按照車行方向并靠右行駛原則;電動車在劃有標志標線的人行道上行駛時,非機動車須按照車輛的行駛方向,沿人行道施劃的標志標線通行。
電動車體積小、機動靈活時常穿梭在大街小巷,甚至有時在機動車道上逆向行駛。
“注意一點避開車就好”切勿心生這樣的僥幸思想。
非機動車逆向行駛極易發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騎行人員嚴重傷亡。
血的教訓
2020年12月5日,龍崗沙荷路,一輛電動車逆向行駛與小車相撞,致電動車上倆人受傷。
劃重點
逆行遇事故,代價慘痛
今天全警上路、覆蓋全市,對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的外賣快遞騎手依法處以200元罰款,對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的市民群眾予以首次警告,二次處200元罰款。
如果你遵守交規,戴好頭盔、按道行駛、不逆行、不闖紅燈,交警便不會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