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真的狗,人有時候卻不是人”,這句話用來形容這幾個月來的人狗糾紛,恐怕再合適不過了。前有徽州宴老板娘愛狗心切,叫囂“誰動我的狗,(我)就弄死他孩子!”,后有記者小莉淚灑現場,因狗咬人事件連做10期節目耗時2個月,期間多次往返事發地,問題都沒有得到解決;最令人心有戚戚的則是武漢女子盧某某在小區墜樓輕生事件,據報道,盧某某輕生前一個多月,曾與小區內遛狗不牽繩業主多次發生沖突,生前曾多次遭一自稱狗主人兒媳者在微信群內辱罵。
狗禍的背后,其實還是人。梳理幾起事件,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大家對于違規養犬行為都深惡痛絕,人狗矛盾突出,倒逼制度建設,所以就有多地“最嚴限狗令”的出臺,此前鄭州一社區發布“禁狗令”,要求居民30天內處理所養犬只,否則將負連帶責任;就在最近,云南昭通發布的養犬管理通告同樣引人注目,該《通告》稱遛狗僅限凌晨,在公共區域出行還要給狗戴防咬口罩。毫無疑問,“一刀切”的做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也會對廣大養犬人造成誤傷,不過社區和城管的“自選動作”也從某個角度說明,目前要真正規范養犬行為,還是比較難的。
狗傷人、咬人、狗擾民事件頻發,甚至讓人不惜“以命相抗”,歸根結底還是文明養犬的意識與法規執行難以同步的結果。據相關調查顯示,不文明養犬行為難規范,也與多頭執法、執法權限不清有關。比如,遇到囂張跋扈且不改正的養犬人,物業或者保安只能勸誡或者充當和事佬,而街道或者社區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只能靠著小冊子和小喇叭來喚醒不文明養犬人的那一點點道德自覺,效果其實微乎其微,而執法部門的車輪戰,有時候給不少不文明養犬行為鉆了空子,違法行為處罰難落到實處。
“最嚴限狗令”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文明養犬、規范養犬。“一刀切”的做法不可取,首先要給廣大養犬人以空間,根據實際情況依靠法律給出可實施的空間,先讓執法有了能見度,才能有可行力,也不至于每次“最嚴啥啥”出來之后在輿論反感下被叫停。接下來就是執法的嚴格與落實,與不文明養犬行為的糾正,只有執法和處罰動真格了,人狗矛盾的社會寬容度才會多一點。其次,養犬人應該要有文明養犬的意識,少一點想當然,多一點換位思考,給愛犬與社會少一點親密接觸,才能減少糾紛與沖突。
文字:梁煖
主播:金洪竹
剪輯:仲星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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