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特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2年3月31日訊(記者 郭含笑 通訊員 王一琳)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3月28日,羅湖交警在羅湖區清水河三路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期間查獲一輛超高運輸的重型掛車。
3月28日下午,羅湖交警大隊機訓中隊民警謝威帶領執勤警力在轄區清水河三路執勤時,發現一臺車牌號為豫P****7的六軸大貨車疑似存在超高運輸的交通違法行為,隨即將該車引導至路邊安全地帶進行測量。
經檢查,民警發現現場該車所裝載的貨物已經高過車頭,大大超出了車輛所規定的裝載高度,確認其超高運輸的交通違法行為屬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條,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并應當遵守規定: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的規定。
緊接著,交警依法對駕駛員梁某予以記1分、罰款150元處理,并對其進行交通安全宣傳和法規教育,提醒司機要摒棄僥幸心理,嚴格遵守安全運輸要求。
據悉,針對重型貨車、掛車等大型車輛特殊性,交警部門已采取“斑馬線前禮讓兩米”“右轉停讓”等措施進行規范和整治。接下來,羅湖交警也將組織警力加大對各類大型車輛的檢查和執法力度,確保轄區道路運輸的交通安全。
交警部門在此呼吁廣大市民:發現大型車輛存在超高、超載、超寬運輸等交通違法行為時,可通過星級用戶“隨手拍”或向“深圳交警”“深圳羅湖交警”微信、微博平臺進行舉報,共同營造和守護良好的安全出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