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2019年03月21日訊 工業和信息化部20日介紹,2012年以來,已先后在10個城市開展甲醇汽車試點,試點車輛總運行里程超過1.84億公里。
19日,工信部等八部門發布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甲醇汽車應用的指導意見,明確重點在山西、陜西、貴州、甘肅等資源條件較好且具有甲醇汽車運行經驗的地區,加快M100甲醇汽車的應用。
工信部20日解讀稱,2012年來,先后在山西、上海、陜西、貴州、甘肅5省市的晉中、長治、上海、西安、寶雞、榆林、漢中、貴陽、蘭州、平涼共10個城市,組織開展甲醇汽車試點工作。
據介紹,試點共投入運營甲醇汽車1024輛,車輛總運行里程超過1.84億公里,單車最高行駛超過35萬公里,累計消耗甲醇燃料超過2.4萬噸。試點工作已通過驗收。
工信部已分17批公告發布9家甲醇汽車生產企業和32款甲醇汽車產品,形成了包括甲醇轎車、甲醇/柴油二元燃料重型商用車、微型車、城市客車等系列車型,基本形成了甲醇汽車整車及專用零部件制造體系。
工信部表示,2017年我國甲醇產能為8351萬噸、產量為6147萬噸,開工率約74%。(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