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2019年03月27日訊 (記者 陳燕青)繼22日召開機構座談會之后,25日晚證監會針對轉債發行發布監管問答。證監會要求,參與可轉債網下申購的每個配售對象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并且不得超資產規模申購。
證監會表示,為公平對待網上網下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下申購時,同一網下投資者的每個配售對象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投資者管理多個證券投資產品的,每個產品可視作一個配售對象。其他投資者,每個投資者視作一個配售對象。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發行的中信銀行400億元可轉債,創出了迄今最火爆的申購紀錄,其網下有效申購倍數高達5497倍。數據顯示,當時多家券商的申購賬戶數量超過百個,獲配量在網下配售占比高達兩成。由此引發了市場對于部分機構涉嫌違規超額申購可轉債的質疑。
對此,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近期市場走強,可轉債發行也相當火爆。監管層此舉是為了避免一些機構利用規則漏洞來進行套利,以此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3月22日,證券業協會組織召開券商可轉債發行與投資業務專題座談會,圍繞券商參與可轉債網下申購賬戶管理等問題進行了探討。會議研究討論了建立可轉債承銷業務規范與網下投資者黑名單制度的相關建議,并就進一步加強可轉債發行與投資業務自律管理形成共識。
記者注意到,早在監管層發布監管問答前,已有公司按此要求執行。20日晚,亨通光電發布了《關于調整公開發行可轉債發行時間的公告》,明確了“一個機構一個賬戶”的規則。
公告稱,網下申購對機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產品只使用一個賬戶進行配售;如果使用多個證券賬戶進行申購,則只對申購量最大的證券賬戶進行配售;如果所有證券賬戶申購量均相同,將隨機配售。
隨著行情的轉暖,機構加速配置可轉債。根據國信證券的數據,截至2月底,基金持有轉債市值231.8億元,相比1月增加16億元,券商自營持有轉債市值64.6億元,相比1月增加5.6億元。其中基金是增持轉債的最大力量,年初至今累計增持上交所轉債31億元,其次是券商資管,累計增持11.8億元。從持有市值占比來看,基金持有轉債的市值比重為20.1%,相比去年底上升2.2個百分點。